推进“互联网+”财富管理发展普惠金融

2015-08-05 11:09:57    网易财经   我要评论0   我要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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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其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59万亿元。

  近年来,我国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等各类财富管理机构快速发展,到2014年底,其管理的资产规模超过59万亿元。公募基金、私募基金、券商直管、期货直管等资产规模已经接近31万亿元,私募基金超过1.3万家,民营资本在基金公司的股比为23%,沪港通开启了财富管理跨境服务的时代。

  “互联网+”为财富管理带来了巨大的创新空间。尤其是移动互联,突破传统金融业服务的壁垒,正在重塑财富管理的商业模式。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可以帮助投资者筛选投资需求,确定投资标的。通过移动互联网等支付平台,可以突破传统的销售渠道的限制。基金公司的产品销售模式正在从传统的柜台销售模式转变为移动终端与网银终端为主的销售模式。

  我国财富管理存在的问题

  财富管理的法律关系不清晰。在财富管理中,“卖者尽责、买者自负”的文化没有建立,存在不少违背金融常识、金融规律的现象,庞氏骗局花样翻新,制约了财富管理可持续健康发展。

  财富管理的商业模式不成熟。对于财富管理,没有建立起统一的监管准则和行业标准,信息披露不充分,合资格投资者的标准不一致,私募产品公开销售,资金池混用,违规承诺保本保收益等。

  财富管理的公司治理不完善。股东、管理人、员工、投资者权益没有有效兼顾,在发展战略、企业文化、团队培养方面存在着严重的短期化行为。

  财富管理的产品体系不完整。在基础产品方面,普遍存在产品同质化、简单化。在资产配置方面,风险收益特征模糊,与投资人需求匹配度不高。在量化对冲方面,缺乏能够覆盖各种市场周期的产品。

  财富管理的基础设施不健全。信息系统、技术系统、评价体系、支付托管等中后台的服务不发达,制约了财富管理的能力提升,成立新的中小财富管理机构比较困难。

  积极推进“互联网+”财富管理

  促进“互联网+”财富管理健康发展,全面提升“互联网+”财富管理的服务能力和普惠水平,鼓励互联网与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的融合创新,为大众提供丰富、安全、便捷的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财富管理的创新型企业。

  国务院法制办牵头,“一行三会”密切配合,抓紧研究制定金融机构财富管理业务的统一规则,将各类财富管理活动纳入到统一的信托法律关系当中,逐步建立统一的财富管理标准,为财富管理的长期发展,奠定一个法律制度基础。

  积极推动财富管理的公司治理改革,鼓励有条件的私募机构发展公募,支持专业人士发起设立公募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引进产业基金、个人基金,推动所有制改革,发展多元化的股权结构。支持基金公司建立事业部制和年薪制,实施股权激励,完善长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推进“互联网+”财富管理的云服务平台建设。在保证技术成熟和业务安全的基础上,支持金融企业与云计算技术提供商合作开展财富管理公共云服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化的财富管理产品,提供基于云服务平台的信用、认证、接口等公共服务。积极研究并推广具有持续竞争力的行业标准体系,特别是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后台技术标准。扩大外包服务的范围,降低行业运营成本,着力开发云计算平台、大数据分析等外包服务设施。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拓宽财富管理的服务覆盖面,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更广泛地区提供便利的财富管理服务,拓宽普惠金融服务范围,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拓展“互联网+”财富管理服务创新的深度和广度,鼓励互联网企业依法合规提供创新的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更好满足中小微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个人的投融资需求。利用大数据发展市场化个人征信业务,加快网络征信和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加强“互联网+”财富管理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进和完善监管,提高安全性,有效防范风险及其外溢效应。

  完善税收体系,促进长期资本形成。建立财富管理行业的统一完备、征收透明的税收体系,为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者营造更加良好的税收环境,建立有利于个人养老账户保值增值的税收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快建立严谨、科学、合理的风险控制体系,完善风控池、风控队伍、风控指标体系,做到全员参与,全流程控制,全风险覆盖。大力培育风险管理文化,重点培育一线员工的风控意识。针对市场风险、管理性风险、操作性风险等制定行之有效的措施,做到及时防范。中国的财富管理主要是面向社会大众,服务大众投资人,这就有特殊的风险。加强投资人的教育和保护工作,才能够使财富管理与投资人共同成长,共同创造价值。

  大力发展投资顾问服务,打造投资顾问队伍。进一步明确投资顾问的法律定位和业务范围,进一步探索投资顾问业务与投资咨询业务的管理制度,研究推进投资顾问以委托人方式开展特定的财富管理业务,鼓励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顾问服务。

  站在“互联网+”财富管理的风口上,大力拓展“互联网+”财富管理融合的广度和深度,释放发展潜力和活力,培育新兴业态,打造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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